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2017年继续评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移动通信奖学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维艾思奖学金”(以下简称“移动通信奖学金”、“维艾思奖学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分配
1.根据《关于印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移动通信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学发[2010]44号)规定,“移动通信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指标分配如下:
院系 | 人数 | 标准(元/人) | 金额(元) |
传媒与艺术学院 | 9 | 600 | 5400 |
大气科学学院 | 18 | 600 | 10800 |
大气物理学院 | 10 | 600 | 6000 |
地理与遥感学院 | 7 | 600 | 4200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16 | 600 | 9600 |
公共管理学院 | 5 | 600 | 3000 |
海洋科学学院 | 3 | 600 | 18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8 | 600 | 4800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20 | 600 | 12000 |
经济管理学院 | 29 | 600 | 1740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7 | 600 | 4200 |
水文气象学院 | 2 | 600 | 1200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7 | 600 | 4200 |
信息与控制学院 | 10 | 600 | 6000 |
应用气象学院 | 7 | 600 | 4200 |
语言文化学院 | 8 | 600 | 4800 |
合计 | 166 | 600 | 99600 |
2.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维艾思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学发〔2012〕69号)规定,“维艾思奖学金”用于奖励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研究生中优秀的学生。指标分配如下:
学院 | 一等 | 二等 | 总额 (元) | ||
人数 | 标准(元/人) | 人数 | 标准(元/人) | ||
大气科学学院 | 5 | 1000 | 3 | 800 | 7400 |
应用气象学院 | 1 | 1000 | 2 | 800 | 2600 |
合计 | 6 | —— | 5 | —— | 10000 |
二、评审安排
1.11月10日前,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填写“移动通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或“维艾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对照评选条件详细说明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及取得的成绩。
2.11月17日前,各学院审核学生的申请,提出建议奖励学生名单,并填写“审核推荐意见”,意见中须注明奖励等级。并将初评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公示三个工作日。
3.11月22日下午16:00前,各学院将经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移动通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维艾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移动通信奖学金奖励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和“维艾思奖学金奖励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校史馆204室)。
3.11月24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报请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维艾思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集体评审。
4.11月28日前,奖励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5.12月上旬,发放奖学金证书及奖金。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依据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指标,规范组织评审,确保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奖励资金真正用于奖励优秀的学生。
2.各学院应明确专人负责,统筹组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移动通信奖学金、维艾思奖学金以及校奖学金等各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每项评审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3.各学院应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教育他们珍惜所获奖励,努力学习,积极进取,用更加优异的成绩和表现回报设奖单位的。有条件的学生,可以定期与设奖单位联系,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或开展实习、实践活动。
联系人:田智
联系电话:58731397
特此通知。
附件1:移动通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维艾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移动通信奖学金奖励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4:维艾思奖学金奖励学生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