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于9月11日下发了《关于评审201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为更加有效地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促进学风建设,规范我校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苏财教[2007]13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给我院的2个名额,我院的评选工作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预选拔-学院领导集体审核”的顺序分阶段有条不紊的开展。

学校要求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1.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本科生。

2.每学年评审一次。在同一学年内,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新修订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2015级、2016级学生可以兼评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评奖方式与数量

1.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以“差额评审、公开展示”方式进行。

2.今年省教育厅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46个。按1:1.2差额比例测算。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2016-2017学年学习成绩优异:

满足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2016-2017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与选修课折合成绩之和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位于前10%;且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位于前10%。

选修课折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学校奖学金评定规则执行。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审议。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5.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大学期间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其相关获奖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其他细则具体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截至9月17日,我院共有10人申报,经辅导员、班主任打分进行综合测评之后,学院国家奖学金初选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成绩排名及所获奖项等级、专业成果进行综合对比,对申请的学生做出申报排序;学生排序如下:

吴竞妍、朱之一、许如国、李志鹏、宋德卓、段泽霞、何明琴、孙月霞、孙  媛、黄译萱。(具体见汇总表)

 9月18日,经学院领导集体审核认定,最终初选吴竞妍、朱之一2人上报学校进行差额评选。

 9月18日至9月21日,将学院初评国奖情况在学院网站及学校资助中心网站上同步公示三个工作日。

   


地理与遥感学院

2017年9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