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学发[2016]8号)规定,在秋季学期集中认定的基础上,近期开展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格复查(以下简称困难生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1.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

2.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是否合理;

3.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等级是否已发生变化;

4.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否均已得到认定。

二、复查安排

1.困难生复查工作在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各学院具体落实本学院的复查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困难生复查工作,认真做好复查的动员和宣传,使广大同学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同学能够积极参与到复查工作中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是各学院复查工作的责任单位。复查工作由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通过复核证明材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对通过上述渠道收集到的信息组织评议,评议结果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议。

各学院须根据评议和审议情况,对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应取消其困难生资格;对困难程度不合理的及时做出调整;对困难情况和困难程度已发生变化的做出相应的调整;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但因认定材料未能及时送达等原因而未被认定的,在复查工作结束前予以补充认定。对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要随时组织认定。

2.此次复查工作将在奥蓝系统(学生版)中完成。申请新增或等级调整的困难生(包括复评为不困难的学生)均需在奥蓝系统(学生版)中填写申请,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降低等级和取消资格的学生只需要填写申请,不用上传证明材料)。

复查操作流程:奥蓝系统(学生版)网址为http://stu.nuist.edu.cn/,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资助→困难生认定→辅导员审核同意→民主测评(学院组织测评小组为新增和提高等级的困难生打分)→学院综合评分→学院审核、评定困难等级→汇总结果(在奥蓝系统(管理版)中打印汇总表),请注意复查后的困难生比例要符合学校文件规定。请各学院在3月6日前完成民主测评工作,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系统中统一对测评进行核分(部分先完成民主测评的学院可以提前与资助中心联系,完成测评核分)。3月9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三、材料报送

1.3月6日前,请学院集中报送拟新增和提高等级的困难生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第一联(按专业、年级、学号顺序整理),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学校层面审核。

2.3月9日14:00前,请学院将《学院困难生资格复查工作报告》经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活202室)。报告应包括:学院困难生资格复查工作组织和实施情况,困难生调整情况及相关认定材料等。

四、其他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学发[2016]8号)为新公布的实施办法(已在奥蓝系统“信息公告”栏发布,可在消息管理一栏查找),请各学院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新实施办法进行困难生资格复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58731397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