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并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博士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权益,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3S集成与气象应用”专业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全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面领导复试工作。

2、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面试成绩的录入计算等工作。

3、成立复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包括导师在内),专家组成员须具有正高职称。复试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外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查并评定成绩。

4、参加复试的考生为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

5、为了维持复试的公平性,复试前学院召开复试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

6、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内容和成绩评定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英语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复试满分为200分

(1)自我介绍部分。(60分)

考生通过ppt介绍自己的个人情况、近期主要研究成果、发表论文情况、获奖情况、主持的科研项目。相应纸质材料(清单,发表论文封面、论文首页,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成果清单电子版。

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问答部分。(共计140分)

由复试专家组提出不少于2个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英语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方面。

2、复试成绩由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打分,分别计算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3、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或导师意见为不合格者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5、复试程序规范,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三、复试时间安排及对考生的要求

1、复试时间

3月12日上午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复试通知书。

2、考生要求

(1)请考生携带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在3月12日上午按时抵达指定的侯考地点,迟到10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同时拷贝PPT。

(2)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引领到指定办公室验证身份证、准考证后,由专人引领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3)进入面试考场,请清晰慢速地报出准考证号码和姓名,以便面试专家能够记录,并将准考证交给主考准备进行面试。

(4)面试结束,取回准考证并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有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
(5)考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得与外界有任何联系,特别是不得与已经完成面试的同学有任何联系,否则按作弊论处。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6)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侯考室和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发布。在规定时间内,凭网上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报名网站,可查询初试及复试成绩。

五、其它


参加复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与复试有关的内容。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六、监督和复议

1、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成绩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七、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博士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细则由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二○一八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