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

二、基本条件

1.申报高校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提供10篇代表性论文或专著,论著必须是2016年1月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

2.申报高校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2年以上;

3.申报高校青年科学奖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科学奖采取提名推荐制;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申报;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申报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6.申报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7.已申报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申报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具体申报要求请登录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srcsite/A16/s7062/201805/t20180530_337818.html查看详细的通知内容。(推荐号和登录口令由科技处统一分配)

三、申报工作程序及时间点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推选单位优秀项目进行申报,并注意时间节点:

1.拟申报项目请在6月19日前完成《推荐书》初稿的撰写和相关附件材料(同行评价证明、应用证明、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论文收录和引用检索报告等)的收集工作,并将《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档提交科技处成果办。

2.申报材料提交具体时间及具体要求请关注科技处进一步通知。


联系人:许丽娜

联系电话:58699765

电子邮件:cgb@nuist.edu.cn


附件1.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docx

附件2.如何进行成果登记.docx


学技术处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