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2018年校高级职称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对各院部教师高级职称评议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高级职称评议推荐工作的程序要求
1、材料公示和民意测验:各院部到人事处领取教学、科研等审核结论,将申报人评审表、业绩情况简表及其他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展示3天,并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成员由所在单位党政负责同志、教师代表等组成,参加人数不少于15人。民意测验结果为基层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2、教学、科研考核:各院部对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进行教学质量、科研业绩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须具备高级职称,且人数不少于7人);
3、院部评议推荐:院部成立评议推荐小组,评议推荐小组成员人数一般7-9人,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小组成员原则上须具备高级职称,且正高职称成员需不低于80%(各院部已完成)。
4、院部评议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组织述职和面试答辩,并进行院部评议推荐排序工作。
5、各院部评议推荐排序结果须在院(部)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
二、推荐要求
请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要求和学校职称评审条件认真组织评议推荐工作,分申报类型排序,不超过推荐名额数向学校推荐,推荐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材料中需公布学院、纪委(58731002)、人事处(58731144)监督电话。各院部专任教师推荐名额数由各院部6月28日上午到人事处领取具体通知。
三、上报材料时间及要求
1、6月28日下午3点前各院部报送申报人评审表、业绩情况简表及其他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展示的时间与地点(电子版发szb@nuist.edu.cn,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交至行政楼618),人事处统一发布在信息公告。
2、7月4日下班前各院部完成教师高级职称评议推荐工作,报送纸质版推荐排序报告、材料展示情况说明、公示情况说明,所有材料须院长或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行政楼618,同时报送所有推荐人员申报材料(一人一份档案袋,贴上目录清单,修改后的评审表3份、业绩简表3份、答辩表1份)。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完成单位 | |
6月19日(周二) | 各院部高级职称评议推荐小组人员名单、评议推荐办法公示 | 各院部 | |
6月22日(周五) | 各院部高级职称评议推荐小组人员名单校内公示 | 人事处 | |
6月25日 |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 人事处 | |
6月27日 | 学院职称工作安排 | 人事处 | |
6月28日-7月4日 | 各院部完成高级职称评议推荐工作、完成各院部内公示工作(不少于3天),排序报送 | 各院部 | |
7月8-9日学科评审组会 | 7月8-9日 | 直评与科研型学科组 教学型学科组 | 各学科组 |
7月8-9日
| 教管思政学科组 大气科学类学科组 理工科学科组 工科学科组 文科学科组 实验学科组 | ||
7月9-11日 | 公示 | 人事处 | |
7月12日 | 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会议 | 高评委 | |
7月12-17日 | 公示 | 人事处 |
人事处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