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学发[2017]26号)文件精神,以及我院实际,现就关于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公示如下:

一、 参评对象、奖励标准与申报条件

1.参评对象: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生;

2.奖励标准:10000//学年;

3.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心健康,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测学生除外);

42017-2018学年学习成绩优异:

2017-2018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与选修课折合成绩之和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位于前10%;且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位于前10%。选修课程折算成绩计算方法为:每通过一门加0.005×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2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校长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审议。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a)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b)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c)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d)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e)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f)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g)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大学期间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

二、评审方式与名额分配

1.以“公开申报,公开筛选,差额评审、公开展示答辩”方式进行;

2.本学年我院校长奖学金最多可评2名。报名8人,筛选之后有3人参加公开展示答辩,最终选出2人参加学校答辩。

三、评审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学院学办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

2)学院汇总申请材料,集中进行资格审查、材料鉴定;

3)学院依据校长奖学金评审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本院相关规定开展初审工作;

4)初审及推荐结果报学院领导集体审议、确定;

四、公示选定人员见附件。

遥测校长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