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年度工作部署和计划安排及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正确评价各类在岗人员完成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实绩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事业编制教职工及人事代理制职工。(外籍全职聘用专家、在站统招统分博士后不在此考核范围。)

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党委组织部通知执行。

二、考核要素和等级

考核要素:各单位在考核过程中,要以全年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核”的原则,既要注意兼顾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的全面性,又要突出工作实绩的重要性,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综合评定本年度的考核结果。

考核等级:年度考核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年度考核有关事项

(一)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全年总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全年总工作时间满12个月的,由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涉及在原单位工作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二)事业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主要根据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它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相关情况由其挂职锻炼、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它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三)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优秀指标

1、优秀指标数,原则上按参加考核人数(不含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外籍全职聘用专家)的12%比例确定。 各教学院部按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确定优秀指标数,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优秀指标应向教师倾斜;机关、直属单位按所属总支内参加考核总人数下达优秀指标,机关、直属单位总支考核的组织方式由各总支自行研究确定。各教学院部、机关直属单位总支优秀指标数见附件1

2、在本年度中层单位考核中被考核为优秀的相关单位,可在12%优秀指标的基础上给予优秀指标奖励,奖励指标数按全校参加考核人数的3%确定,具体名额将在2018年度优秀单位评选结束后予以增补。 

五、考核程序

1、学校布置年度考核工作,明确考核工作要求。

2、各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3、被考核人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进行工作情况总结、述职。

4、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在听取多方意见,根据被考核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实际工作业绩提出考核意见,内 部公示后(公示时间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将考核结果报送学校。

5、学校审定各单位考核结果。

6、考核材料归档。

六、时间节点

20181229—20191月16日,各单位认真对照考核条件,切实履行考核程序,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进行考核,考核有关表格见附件2

七、材料报送说明

1、年度考核结束后,各单位于2019116日前将表五(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表六(各单位考核名单)、表七(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材料收齐盖章后送交人事科(行政楼616,联系人:李军)。请同时将表六、表七的电子表格发送至人事科邮箱:rsk@nuist.edu.cn

2、因表五《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后期需要归入每位教职工个人人事档案,请用A4标准纸正反面打印,不要随意调整表格的样式和大小。

 

附件1:年终考核优秀指标数.xlsx

附件2:年终考核有关表格.rar

 

人事处

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