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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启动经费立项管理的通知 (2019年09月批次)

发布者:谢倩发布时间:2019-09-19浏览次数:889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启动经费管理办法》(人发2014[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学校人才引进协议签署内容,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和人事处审核,经学校领导批准,同意给予56名教师申请的人才启动经费立项,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

一、立项要求

请各位教师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合理使用经费,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发表的论文请标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启动经费”,英文标注:The Startup Foundation for Introducing Talent of NUIST。

二、经费拨付

人才启动经费已通过学校财务处单独立项至个人。经费立项周期通常为3年,原则上按照30%、40%、30%的比例分三批拨付。下拨经费、项目编号、报销等可登陆学校融合门户的财务系统进行操作。

三、经费使用

1、经费支出依据学校财务规定进行管理,所有下拨经费请在当年度执行完毕,如有结余,将被财政收回。

具体报销问题或财务管理规定可咨询财务处财务服务大厅(地点:大学生创业中心3号楼201室,联系电话:58731112)。

2、购置仪器设备的,需按照设备购置手续办理,所购买的仪器设备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1)仪器设备购置问题可咨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地点:新行政楼629,联系电话:58695705)。

(2)固定资产办理问题可咨询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的资产管理人员。

3、其他有关人才启动经费立项、拨付、管理等问题可咨询高层次人才科。

联系人:朱玥,联系电话:025-58731027。

四、考核管理

学校将按照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和考核,项目周期期满后,需提交结题评估表,具体实施将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19.09.19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启动经费立项名单(2019年09月批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