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2014]1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9)76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研工发[2018]1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三年级表现优异的硕、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和委托培养的除外)。

2.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二、评审方式与指标

1.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好中选优,以“差额评选”方式进行。

2.省教育厅下达2019年度我校评审指标为:硕士国家奖学金60个,博士国家奖学金12个。评审指标根据各学院参评人数,按比例下达至学院,由学院组织初评。名额分配见下表,请含有专业型硕士的学院适当考虑专硕学生比例。

3.对于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如果有2篇及以上第一作者SCI论文或1篇及以上SCI一区、二区论文,可不受差额评审指标限制。

4.差额同学上报后,将会以答辩形式进行评选。

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学院

硕士指标分配

博士指标分配

备注

80%等额

评审指标

30%差额

评审指标

80%等额

评审指标

40%差额

评审指标

大气科学学院

6

2

4

2


应用气象学院

3

1

1

1

 

自动化学院

7

3

0

0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7

3

0

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4

1

1

1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3

1

0

0

 

大气物理学院

5

2

2

1


传媒与艺术学院

2

1

0

0


数学与统计学院

2

1

0

1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

0

0

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0

0

0

 

海洋科学学院

1

0

0

1

 

地理科学学院

1

1

0

1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1

0

0

1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学院

0

0

0

0

 

法政学院

1

0

0

0


管理工程学院

1

0

0

0

 

商学院

3

1

0

0

 

文学院

1

1

0

0

 

不区分院系所

0

0

1

1

气象信息技术

合计

50

10(18选10)

9

3(10选3)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博士研究生参评成果认定条件

1.发表SCI收录学术期刊论文;

2.出版学术专著;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博士研究生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須具有以上成果之一,且成果第一署名単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其中,学术论文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学术专著须学生排名前二;科技奖励须学生排名前三。

(三)硕士研究生参评成果认定条件

1.在北大核心或SCD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出版学术专著;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4.在学校认定的研究生A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竞赛第二奖励等级及以上;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硕士研究生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须具有以上学术成果之一,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其中,学术论文、发明专利须学生排名第一;学术专著须学生排名前三;科技奖励须学生排名前五。

(四)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欠缴学费者;

(2)在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者隐瞒不利信息者;

(3)在科学研究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损失或者后果严重者;

(4)上一学年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5)未通过中期考核或者未按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者;

(6)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7)学术行为失范者;

(8)考试作弊者;

(9)其他违反校规校纪受纪律处分者;

(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处罚者。

四、评审程序

评审分为学生申请、学院初评、学院公示、学校评审及公示上报五个步骤。

1.学生申请(即日起—9月20日)

有意愿并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4)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根据要求提供本人课程成绩单、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见附件5。

2.学院初评(9月21—25日)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参评资格审核及初评工作,评审应充分尊重本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

3.学院公示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院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将候选名单及各自的具体评审细则于9月29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材料以及纸质材料(需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并盖章)送研工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323)。

联系人:佘正昊,电话:58235175,E-mail:szh@nuist.edu.cn。

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

①《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选学生汇总表》(附件2)

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选学生汇总表》(附件3)

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4)

(2)纸质材料:

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一份)

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选学生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选学生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⑤成绩单(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⑥科研成果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4.学校评审

研工部汇总、审核各学院拟推荐获奖名单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5.公示上报

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定后,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研工发[2018]14号)(下称《办法》)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2.规范评审程序,建立健全评审组织

各相关学院根据《办法》要求,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代表和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3.严把评审标准,规范报送申请材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是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质优良、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各学院在报送材料时,应将学生所有成果上报,含非一作成果等。

省教育厅对于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的审查极为严格。如《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报内容、评审意见等粗糙、缺少、错别字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省教育厅将予以退回,名额不予替补,并在下一年度核减学校的研究生奖学金指标。因此,请各学院务必严格审核,逐一把关,务必按照等额、差额评审成绩对上报名单学生从高到低排序。

研工部将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通知要求,重点进行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审查,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名额不予替补。

4.认真总结宣传,加强资助育人工作

各学院要结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和发放,采用事迹报告会、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

 

附件:

附件1: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2019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选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3:2019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选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汇总表.xls

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