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建立健全岗位聘任、流动与退出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根据“全员聘任、分类管理、优化结构”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制定2020年度专任教师岗位优化工作方案,经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一、工作原则

1、区分学科,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学科发展状况及师资队伍建设现状,认真分析,合理筹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优化工作。

2、统筹协调,合理配置。各单位要根据教学、教辅、管理等各支队伍的编制情况,统筹规划,将部分教师调整、充实到管理、教辅等岗位上,避免人力资源重复配置,有效降低用人成本。

3、定量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统筹考虑履行职责情况、个人发展潜力、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结构状况等因素,在综合权衡后确定岗位优化对象和所转岗位。

4、以人为本,因材而用。充分考虑教职工个人情况,匹配岗位要与个人专业、能力和特长相符合,做到“因人而异、用其所长、人尽其才”。

二、工作对象

我校专任教师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纳入岗位优化范围:

1、二级单位依据学科发展目标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3-5年内教学、科研等工作量在本学院排名后10%的教师,提出岗位调整或待岗建议;

2、教师超编单位,根据教学和实际工作需要,认为调整到其它教学单位或非教学单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的部分教师;

3、教学能力无法适应学校办学层次提高需要或院、系(部)专业发展需求的部分教师;

4、发生一级教学事故者;

5、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者;

6、本人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及专业特点,经过自我预期评价,认为在其它岗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自愿转换岗位者;

7、符合岗位优化的其它情形。

三、岗位设置

学校提供120个岗位(含滨江学院),实行差额竞岗。岗位分类如下:

(一)滨江学院专任教师类

1、岗位数量:60个

2、岗位要求:(1)应具有一线教学经历,能够独立承担相关学科专业的课程讲授工作;(2)聘期5年,自愿到无锡工作生活。服务期满,可选择继续在滨江工作或调回本部。

3、配套政策:(1)薪酬待遇:按照滨江学院现行标准(不低于校本部)执行,另增发1600元/月交通补贴;(2)身份待遇:在滨江学院工作期间,校本部继续保留其原身份性质;(3)住房和购房待遇:具有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的聘用专任教师可优惠购买无锡市政府提供的商品房(价格6800元/平米左右,有产权)。

(二)本部通识教育教师类

1、岗位数量:30个

2、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身体素质,热爱教学工作,具有团队协作精神;(2)拥有某一学科领域的通识教育授课能力(或在培训后具备),如“文学鉴赏”“新闻编辑”“社交礼仪”“公文写作”“科技写作”“办公软件”“统计软件”“Photoshop软件”“小程序开发”“计算思维”“逻辑思维”“创业教程”等;(3)可选择人文与艺术教育中心现有课程或根据个人特点申请新课程。

3、配套政策:通识教育专职教师的工作量、待遇标准、考核方式,参照学校“教学为主型”教师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托底”政策,确保在转岗前两年薪酬待遇不低于同类人员薪酬平均水平。

(三)本部行政管理类(含辅导员岗位)

1、岗位数量:30个

2、岗位要求:(1)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身体素质,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主流办公自动化软件;(2)拟转行政岗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行政能力培训,修满相应学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配套政策:转岗后工作量、待遇标准、考核方式参照学校行政管理岗位相关规定执行。

(四)离岗创新创业类

1、岗位数量:人数不限

2、岗位要求:(1)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创新项目并取得相应成果;(2)离岗创新创业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并定期向所在学院书面汇报创新创业情况和协议履行情况;(3)学校与教师签订离岗创新创业协议,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4)离岗期满要求回校工作的,须接受学校综合评估并重新选岗;不回学校的,应在离岗期满之日前一个月向提交书面申请,及时办理辞职解聘手续。

3、支持政策:(1)离岗创新创业期间,学校保留其编制与人事关系,正常发放五险一金,相关人员可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2)本次选择离岗创业的教师,可向学校申请创业启动资金10-20万元,教师离岗期满回校后,此部分资金将从薪酬中逐月扣除;(3)人事处将协同学校科技产业处等相关部门,为创新创业教师提供资讯、平台、技术等支持。

四、组织安排

(一)确定人员(7月1日至7月7日)

1、各二级单位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的拟转岗人员,填写《校内转岗人员汇总表》(含主动转岗人员),于7月6日16:30前将纸质版(须加盖印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人事处人事科。自愿转换岗位者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2、人事处负责材料审核,报分管人事校领导批准后通知各学院。各学院接到复核名单后,应及时告知转岗对象并做好思想工作。

(二)志愿填报(7月8日至7月12日)

转岗人员根据个人能力特征、发展需求等因素自主选择岗位系列,填报《专任教师转岗申请表》。各学院加盖印章后提交人事处人事科(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差额竞岗(7月13日至7月19日)

人事处根据各部门岗位需求和转岗对象志愿,组织用人单位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估和面试,确定人选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未能成功竞岗但不服从学校调剂的,转入人事处待岗。

(四)岗前培训(7月20日至8月31日)

根据岗位需求,由人事处、人文与艺术教育中心、滨江学院分别对转岗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其中行政岗位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考核方式以考试为主,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岗位适配

1、双选试岗:

通识教育教师类岗位试用期为六个月,若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则更换岗位类别(须重新接受转岗评估),如未通过第二次转岗评估或放弃更换岗位机会,则转入人事处待岗。

选择本部行政岗位的,通过“双选”确定具体部门和岗位,试用期为半个月,若岗位不匹配,转岗人员可重新选择其他岗位,最多选择两次。若两次选岗都不匹配,则更换岗位类别(须重新接受转岗评估),如未通过第二次转岗评估或放弃更换岗位机会,则转入人事处待岗。

2、落实定岗:试用期结束,在尊重用人单位和待岗教师双方意愿的基础上,确定岗位。

(六)备案入职

确定岗位的转岗教师应及时办理校内调动手续,按新聘岗位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五、其他规定

1、长期病休人员、因工负伤并经鉴定机构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距退休时间不满三年人员不纳入本次转岗分流范围。

2、经学校批准转岗的教师,在聘期内(五年)获得两次考核优秀的,以及非博士学位人员获得博士学位的,可重新参加教师岗位上岗竞聘。

3、待岗人员在人事处待岗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6个月后,若待岗人员仍无法落实工作岗位(含拒聘人员)的,学校依法与待岗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六、联系咨询

1、本部行政管理类(含辅导员)、离岗创新创业类

联系人:王介君;联系电话:025-58731143

2、本部通识教育教师类

联系人:朱静;联系电话:025-58235406

3、滨江学院专任教师类

联系人:余寅;联系电话:0510-80560031

 

附件:通知附件.rar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2020年面向校内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文与艺术教育中心2020年面向校内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离岗创新创业管理办法(2019版)

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内待岗人员管理办法(2019版)

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内转岗人员汇总表(2020版)

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专任教师转岗申请表(20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