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党[2017]51号)等上级管理部门文件和江苏省高水平大学综合考核的相关要求,为切实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基本制度,经学校研究,现对我校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作如下强调和政策调整:

1、我校专任教师中教授每学年必须给本科生至少上一门课程(不含实践实习类、讲座类);

2、有特殊情况无法给本科生上课的,需提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经本科教学分管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同意;

3、除特殊原因经学校领导同意的情况外,对于未完成任务的学院,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总量按教授未完成情况等比例扣减。

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制度,积极鼓励教授根据学科专业背景和兴趣爱好特长给本科生多开设拓基础、跨领域的精品通识课程,鼓励教授要尽可能负责或参与课程团队建设,积极参与到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中去。

 

 

人事处   教务处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