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特聘教授岗位一般在二级学科设置,所在学科对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一般应为国家“双一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相关专项(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要科研基地等。

二、推荐名额

2021年,支持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选聘江苏特聘教授120人,其中部属高校50人,地方属高校70人。我校可推荐江苏特聘教授人选9人。

三、选聘条件

我校面向海内外、省内外、校内外选聘江苏特聘教授。请各单位积极遴选校内符合条件、全职在岗的教师,物色推荐校外符合选聘条件的人才。具体选聘要求如下:

(一)符合《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的选聘条件。

(二)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人选须达到我校 正教授 水平。

(三)对于当年(2020年1月1日以后)引进的海外应聘者,须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对于前两年(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的海外应聘者,须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2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并已由学校聘任教授职务。

(四)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或国际知名大型企业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具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回国工作超过3年或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不足的本校在职教师应聘者须满足《选聘办法》中“第九条 国内应聘者条件”中的规定。

(六)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和年龄要求。

(七)已入选中央组织部“国家级A类特聘专家”、教育部“国家级人才项目特聘教授”、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和团队带头人)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人员,不列入江苏特聘教授选聘范围。

四、聘期

江苏特聘教授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

五、支持方式

(一)在3年聘期内,省财政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分别提供100万元人民币/人、5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对于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的人才,3年聘期内省财政为其提供的科研经费可提高到200万元人民币/人。

(二)在3年聘期内,江苏特聘教授可享受省财政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我校将参照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给予年薪、安家费和人才启动经费等,具体待遇面议。

(四)我校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妥善解决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五)我校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良好的办公和实验条件,帮助组建科研团队,根据需要配备科研助手。

(六)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部级项目,积极推荐申报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

六、选聘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选聘办法》规定的条件,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国内应聘者达不到规定的三大奖等获奖要求的,不推荐申报。

(二)在遴选江苏特聘教授人选时要强化全职全时的要求。对不能到校全职全时工作的人选,原则上不推荐申报。

(三)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对推荐人员的政治素质、学术道德、师德师风进行严格审核。遴选时要注意区别不同学科的特点,对从事应用研究及成果转化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解决核心技术、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的能力;对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产生具有重大影响的新知识新理论的能力;对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应着重考察其形成创新性理论研究成果,引领和支持思想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选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选聘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

1.请于2020年11月18日前报送以下申报材料至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624)

《2021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附件4)。学院审核并统一报送,推荐多名人选的须进行排序,纸质1份,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报送电子稿(Excel版)。

2.请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送以下申报材料至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624):

1.《江苏特聘教授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word版)及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附件材料

单个pdf文件,须封面、目录及页码,具体要求见《江苏特聘教授申报材料要求》(附件3)。

附件材料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不需胶装,用长尾夹即可,用于校内评审,并同时报送电子稿。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我校2021年江苏特聘教授拟推荐人选。

(三)申报材料完善

人事处组织我校2021年江苏特聘教授确定推荐人选完善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报送

2021年1月10日前,学校审核并报送申报材料至省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才科(行政楼624),联系人:宋耀,联系电话:58235336,电子邮箱:syao@nuist.edu.cn

 

附件:

附件1: 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苏政办发〔2017〕49号).pdf

附件2:2021年江苏特聘教授推荐表.docx

附件3:2021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docx

附件4:2021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江苏特聘教授申报材料要求.doc

人事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