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85号)精神,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我校可向省人社厅推荐3名候选人。各院部可向学校推荐候选人2名,超出推荐名额的不予受理。如无合适的推荐对象,可以不推荐。
二、资助重点
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大对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移动通信、量子科技、航空、软件、新材料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科研人才的支持力度,遴选支持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
三、资助额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选后,将对资助人选提供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资金。
四、选拔条件
申报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6年1月1日后来江苏工作;
(四)现已全职在江苏工作,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五)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截至2021年2月28日)。
同等条件下,应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推荐、资助范围。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表(附件1)。
要求:所在单位意见与推荐单位意见不填。A4正反打印,白色封面单独胶装,一式三份,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
2、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入选人员调查表(附件2)。
要求:入选年份和现工作单位对入选人的评价意见不填。A4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
3、汇总表(附件3)。
要求:A3打印,一式一份,学院签章,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4、相关情况承诺书(附件4)。
要求:A4打印签字,一式两份,同时提交word电子版。
5、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要求:标注页码并附目录,白色封面单独胶装,一式三份。学院对照原件审核后在其中一份目录上加盖公章,附件材料均为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概不退还。
(二)请各学院于2月21日9:00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高层次人才科(行政楼624室),鉴于时间紧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宋耀,电话:1519591515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ao@nuist.edu.cn。
附件3-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人员汇总表.xlsx
附件4-202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相关情况承诺书.doc
人事处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