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落实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响应《2021年度江苏省地方普通高校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施方案》中对高校专利转化运用效益的考核要求,学校将进一步加快推进专利成果转化运用工作,并修订了系列管理办法和激励措施(科技产业处相关办法参见附件1、2、3,其他部门的相关措施参见附件4)。
依据新民法典的规定,原来的“四技合同”调整为“五技合同”,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服务订立确认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区分了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学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及承担横向项目,均是基于相关负责人及其团队的科研基础。为了准确地体现前期科研成果价值及其社会经济效益,请负责人在策划产学研合作及横向项目时,针对新的任务约定,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或技术咨询合同;针对已有的技术成果及相关专利的转化运用,则应单独签订技术(专利)许可合同或技术(专利)转让合同(合同模板参见附件5、6)。
专利成果转化收益的获取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一根据工作需要,将收益作为后续研发经费。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理工类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二直接获取现金收益。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收益分配并享受个税政策优惠。科产处将协助办理合同登记、转让登记、许可备案和减免税申请等工作。
联系人:科技产业处 徐老师 咨询电话:58731284
附件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2021年91号.pdf
附件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2021年92号.pdf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理工类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信大校发〔2021〕60号.PDF
附件6、技术(专利)转让合同(自行转让)-模版 202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