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的前提下,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指标、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

1、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实行差额复试,根据生源情况,在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不低于130%,具体各专业复试名额如下表:

专业

招生计划

复试名额

合计

推免生

统考生

合计

推免生

统考生

复试比例

测绘科学与技术

24

0

24

24

0

24

根据生源情况,上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资源与环境

(测绘工程)

60

0

60

80

0

80

根据生源情况,复试比例为130%。其中同分2

2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按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及对考生的复试成绩进行评定,每个复试小组设专家5人(组长1人,考官4人),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

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设备调试、考试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复试成绩的计算、录入等工作。

4根据本院考生数量情况,我院复试分专业分组进行,每个专业分6组同时进行,同一时间批次采用同一套试卷,不同时间批次采用不同试卷。每个批次复试总时间为20分钟。

5为了维持复试的公平性,复试前学院召开复试专家组会议,统一成绩评定标准。

6复试安排在330日一天完成。

7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学院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考生和涉考教师健康,所有复试环节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考生登录方式:直接百度搜索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进入,也可使用浏览器登录https://bm.chsi.com.cn,然后选择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即可。进入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面试开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设备要求及操作指南。使用手机设备的用户请先安装学信网App。其他使用信息请详细阅读系统内提供的生操作手册

四、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缴费、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外语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

(一)复试资格审查、缴费、心理素质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资格审查

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按序扫描成一个PDF电子文档上传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规定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模块,凡未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1)《复试资格审查表》;

2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考生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2022年应届生: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

7)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8)考生CET-46级考试成绩单;

9)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须提供其工作单位同意该考生为该单位“定向培养”的公函。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

考生将上述材料按序扫描成一个PDF电子文档上传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其中8-10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体上传时间以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内提示为准。凡未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2.缴费

复试费缴纳见研究生院网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须知(更新)》。

3.心理素质测试

考生于20223248:00-2716:00登录心理测试网站,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后进入测试板块,所有项目全部完成后才能提交,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登录网址:http://ehall.nuist.edu.cn/xsfw/sys/xlpcapp/*default/index.do

4.思想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考核材料。在复试过程中,由复试小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二)综合面试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2年3月30日全天,上午8点正式开始。学院复试采用分专业分批分组方式进行,按照考试时间确定考试批次,同一批次不同组别采用同一套号试卷,同一时间进行,每个批次面试总时间为20分钟,每位复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复试考题由督查人员随机指定。考生复试组别与复试顺序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抽签确定,抽签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考生个人的具体复试时间段以复试系统中安排的为准。每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复试时间段内进行,不得提前开始或延迟结束。请全体考生在本人复试时间开始前20分钟到达复试场所并登陆复试系统,等候复试。考生本人错过复试时间段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1)用于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手机支持安卓和Iphone,版本不能过于陈旧。

      (3)提前熟悉预演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按照学院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确保复试过程顺畅。

      (4)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准备复试。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请考生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须知》要求准备好面试环境。如因考生设备问题影响专家评分,后果由考生自负。

      3、复试面试流程

1)面试时间见复试系统复试中的时间安排。

2)考生在本人复试时间开始前20分钟到达复试场所并登陆复试系统,等候复试。

3轮到进行面试的考生,复试小组工作人员通过复试系统邀请该考生进入考场并发送一套复试试卷,考生阅读题目并以口述方式回答。每套试卷含3题专业课测试题、2题综合面试题和2题英语口语题。

4复试过程中,考生要保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等。连接登陆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同时运行其它页面或软件,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的交互。

5)每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复试时间段内进行,不得提前开始或延迟结束。

4、复试内容

学院复试内容包含专业课、外语测试、综合面试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所有答题方式为口试。

1)专业课测试(总分150分):以往复试环节的笔试项目改为采用网上回答形式。每套试卷3道题,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题目。考试内容参考前期公布的考试大纲。

按照学校2022年招生简章要求,“测绘科学与技术”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测绘学概论》,“资源与环境(测绘工程)”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测绘学概论》,考试大纲已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2)外语测试(总分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能力。每套试卷2道题,考生根据题目要求进行回答。

3)综合面试(总分100分):主要包括考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创新及应用能力等。每套试卷2道题,考生根据题目进行回答,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面试成绩的评定

复试成绩由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逐项打分,分别计算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五、复试前系统测试

考生提前熟悉预演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2022328日,助理与考生连线测试。考生保证复试正常进行,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确认考场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复试过程顺畅。

六、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得综合成绩,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者,排序优先考虑顺序依次为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中英语和数学科目的累加成绩、数学科目的成绩。

七、其它

参加复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复试试题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内容。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八、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

九、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细则的解释权在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