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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科技之星”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谢倩发布时间:2023-04-17浏览次数:499

各有关学院: 

为表彰在我校科技创新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活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科技之星”主要奖励在我校自然科学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授奖人数不超过20人。

二、评选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 全职在我校工作(含博士后),并在相关研究领域有重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提出过重要创新学术思想、作出重大科技成果,取得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3. 男性候选人不超过38周岁(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4. 候选人须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牵头单位申报并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

5. 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江苏省“双创计划”(双创人才和双创团队领军人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二层次人员、江苏省重大人才工程B类特聘教授和江苏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批人员不参加评选。

三、申报及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结合学科领域特点和个人基本条件,严格遴选推荐本单位候选人,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3名。相关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请于4月24日前反馈至科技处成果办。

申报材料包括:

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科技之星”信息汇总表(附件1)

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科技之星”申请表(附件2)

3. 近五年(2018-2022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和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代表性论文论著,限5篇;

(2)代表性论文论著他引情况,限5项;

(3)授权发明专利证明材料,限5项;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限5项;

(5)技术鉴定及应用证明材料;

(6)其他材料。

四、评审流程

1. 各学院按要求推荐候选人及报送相关材料;

2. 科技处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选,并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3. 向全校通报评选结果并给予表彰。

 

联系人:许丽娜    汪颖

办公地址:行政楼416

联系电话:58699765

电子邮箱:cgb@nuist.edu.cn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科技之星”候选人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青年科技之星”申请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