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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工作(自然科学)系列荣誉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谢倩发布时间:2024-04-10浏览次数:44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设立奖项及名额

1. 科技管理先进集体不超过5个。

2. 科技管理先进个人不超过10名。

3. 科学家精神宣传先进集体不超过3个。

4. 科学家精神宣传先进个人不超过5名。

5. 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科普工作先进个人(已另行发布通知)。

6. 青年科技之星(已另行发布通知)。

(二)评选范围

1. 科技管理先进集体:各二级学院。

2. 科技管理先进个人:各二级学院、省部级科研机构及相关职能部门科研管理人员。

3. 科学家精神宣传先进集体: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

4. 科学家精神宣传先进个人:各二级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宣讲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申报科技管理先进集体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科研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科研政策、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所在单位科研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激励措施得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 单位领导能关心和全面指导本单位的科研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3. 科研管理队伍人员稳定、思想活跃,在加强科研管理、推动本单位科研发展等方面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4. 单位科研氛围浓厚,科研工作成绩显著,在高级别项目、高水平成果、高级别获奖和高级别平台等方面业绩突出。

5. 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与科研相关的工作。

(二)申报科技管理先进个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科研管理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2. 熟悉科研管理业务,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 科研管理成效显著,获得本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4. 善于发挥和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5. 从事科研管理工作1年(含)以上。

(三)申报科学家精神宣传先进集体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围绕科学家精神组织各类活动不少于3场/年。

2.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世界气象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科普主题活动。

3. 建立一定科学家精神宣传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课件、视频、图文等。

(四)申报科学家精神宣传先进个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直接参加和组织师生开展科学家精神宣讲活动不少于2场/年。

2.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科学家精神宣讲活动。

3. 本人创作科学家精神宣传作品不少于1件。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个人请认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4),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二)科学技术处将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后予以公布表彰。

四、其他

科普工作先进集体、科普工作先进个人及青年科技之星已另行发布通知,请参照相关通知报名。

各单位请于4月22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综合管理科(行政楼410室),并将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zhb@nuist.edu.cn。


联系人:王蒙,58699877


科学技术处  

2024年4月9日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管理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docx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doc.doc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学家精神宣传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docx

附件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学家精神宣传先进个人推荐表.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