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教师:

根据苏科资发〔2021〕15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学院教师仔细阅读申报指南(附件1),积极参与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分三类组织申报,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医药项目。重点项目包括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项目。

1、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可选择两个指南方向,每个指南方向推荐1项。(附件1指南中1001、1005、1009、1010为定向指南,我校不可申报)。

2、临床前沿技术项目:重点支持重大疾病的前沿诊疗技术,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

3、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部省属本科高校推荐2项;其它领域面上项目,部省属本科高校推荐5项。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鼓励承担单位加大自筹经费投入力度。

4、医药项目:含竞争性项目和后补助项目,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第一负责人(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和成果转化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 定位要求,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科技示范”。

4、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医药后补助项目申请材料应包括完整的技术报告,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5、本计划项目实施期为3年,对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分2次拨款。

三、遴选材料报送

依据申报通知,我校重大科技示范可选择两个指南申报,每个指南限报1项;社会发展面上项目限额推荐申报5项。

请各学院组织教师自由申报,将推荐的申报材料(附件3,一式一份)、排序后的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学院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3月1日中午12:00之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mb@nuist.edu.cn。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正式推荐上报人选。

四、时间节点及材料报送

1、正式申报材料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kjjh.jspc.org.cn/)。首次申报人员需在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用户全称与用户名均以中文姓名注册,若有重名加学院简称以示区分,注册成功后科技处将激活账号方可登陆系统填报。

2、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需经主管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打印带水印的纸质申报书;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相关佐证材料需在网上填报上传以供网络评审。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需提供纸质佐证材料,作为附件和申报书一起装订。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3、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3)仅供校内评审用,申报书模板最终以申报系统内下载格式为准,请勿用此模板填写申报内容上传系统。

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3月18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25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详细参见科技厅文件(附件1),科技处项目科咨询电话:58731154。

 

附件1:《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15号).pdf

附件2: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2021年省重点研发(社会发展)项目申报书模板(仅供校内评审用).zip

 

科学技术处

                                               2021月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