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7号,附件1)要求,现将2021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重点支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的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1. 创新团队需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主要开展对经济发展、科学技术与社会进步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从事的研究应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 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本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两院院士作为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其他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本科高校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

4. 创新团队成员一般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学科专业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5.2021年立项的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仍采取省立校助的方式,由所在学校负责落实创新团队研究所需要的资助经费。省属高校能够从年度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中落实不少于30万元的研究经费,其他高校能够多渠道落实不少于30 万元的研究经费,创新团队能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申报时,有关高校应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创新团队研究经费落实承诺证明。新立项的高校优秀创新团队第一研究周期为三年。

6. 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7. 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创新团队计划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创新团队须按照《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附件2)规定的格式准备申请书,并填写《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申请书》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

四、相关要求

1. 各学院限申报1项,学校将组织遴选后择优推荐。

2. 请各学院于2021年4月16日16:00前将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基地办(行政楼418),并且发送电子版至jdb@nui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 具体信息请咨询科学技术处基地办(联系电话:025-58699876)。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度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doc

附件3:2021年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