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以下简称“苏北计划”)是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共同组织实施,引导当代大学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基层去建功立业的一项长期项目。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助力苏北乡村振兴,鼓励我校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结合《202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现面向全校招募202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志愿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推荐、选拔面试、体检培训和集中派遣等程序从我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招募志愿者,到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所辖县(市、区)的村(社区)、乡镇(街道)从事为期1年的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础社会管理及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的工业、经济、法律、外贸、村务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同时,徐州市新沂市将结合《202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在我校试点招募助力乡村振兴校地定向志愿者3人,招募的定向志愿者享受“苏北计划”同等政策。

二、招募对象

我校2021届毕业生(包含本科生、研究生)。

三、工作流程

(一)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4月19日至5月16日,报名学生登陆江苏共青团网(http://www.jiangsugqt.org)的“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苏北计划”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3.提交报名表。报名表由辅导员、学院团委书记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于5月17日前提交至学校项目办(大学生活动中心302)。

(二)选拔

1.选拔标准。面向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考《202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2.面试。面试分为学校审核、提前批次面试和省项目办集中时段面试三部分。

(1)5月20日前,学校项目办将根据报名情况,协同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考察报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在“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填写高校审核意见。

(2)5月21日至5月27日,各市项目办根据项目实施需求和系统报名情况,以项目为导向,进行提前批次面试。

(3)5月底至6月初,省项目办组织集中时段面试。

3.体检。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在6月20日前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

4.公示。6月下旬前,学校项目办将公布体检通过的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内公示3天。

5.录取。6月下旬,省项目办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三)培训派遣

7月下旬,省项目办举办大学生志愿服务集中培训及出征仪式,派遣志愿者赴苏北五市参与志愿服务。

四、政策支持

参加“苏北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还享受以下政策:

1.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志愿者每人每月180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550元交通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保险。

2.志愿者服务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由服务所在地“苏北计划”项目办负责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并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缴费基数为其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低于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按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

3.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所在学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4.服务期间可以兼任所在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青年中心主任,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助理等职务。

5.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服务单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各项因素,可给予志愿者相应的生活补贴。

6.服务期满1年,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同时授予江苏省志愿服务纪念奖章,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和省级相关奖项的评选。

7.志愿者在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连续计算工龄。

8.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服务期满2年内,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职位;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报考江苏省面向志愿者专门定向招录的公务员职位。

10.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本人自愿,且符合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条件的可推荐作为选聘对象。

11.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苏北计划”志愿者,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教、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2.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苏北计划”志愿者,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苏北计划”志愿者进行重点帮扶。

13.地方志愿者项目省级代招试点按照“苏北计划”标准招录志愿者,纳入“苏北计划”统一管理,志愿者年度补贴、障费用由试点地方政府负担。各地申请地方志愿者项目省级代招试点须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年度实施规划由相关市项目办提前报省项目办审批。经省项目办审批的地方志愿者项目省级代招试点入选人员,在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原有“苏北计划”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联系人:黄欢、李艳艳

联系方式:025-58699910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