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

2021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和2020年聘任科研助理考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科研助理录取

科研助理考核结果已发至各学院,通过考核的科研助理拟录取为2021年博士研究生,各学院在报送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中须包含考核通过的科研助理并备注说明。

2.各学位点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基础指标下达

根据各学位点学科发展现状和需求、考生上线情况以及博士生培养质量等因素,测算各学位点基础招生计划,计划指标(附件1)分学院发送。请各相关学院制订招生计划分配及录取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根据学校划定的基本录取分数要求,充分考虑学生初试、复试成绩的基础,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填写拟录取结果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4月22日16: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拟录取结果须通知到学位点所有招生导师知悉。

3.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

本年度教育部下达我校科研经费博士专项招生计划15名。该专项计划指标单列,不包含在已发至各学院的基础招生指标中。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可不受基础招生指标限制。

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须由学生同意、导师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申请须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实施方案(试行)》(附件3)的要求,考生成绩须达到录取基本分数要求。

学院须及时将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之外的基础指标拟录取情况通知到每位导师,并组织导师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积极申报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申请人须对照“实施方案”要求,填写“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导师申报表”(附件4),并及时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须对照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后(考生上线情况)将符合要求的导师申报材料汇总上报(不需要排序),于2021年4月26日12:00点前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其他

各学院对报考本学院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负责,对考生的质疑和异议做出必要、合理的解释。报送研究生院的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8731201

邮箱:yzb@nuist.edu.cn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基础指标(分学院下发)

附件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实施方案(试行).docx

附件4 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导师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