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引进人才高级职称特别评聘工作的通知(第一轮)
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引进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聘办法(2021版)》(人发〔2021〕39 号),将启动2021年引进人才高级职称特别评聘工作,现将第一轮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入职前(已签订正式工作协议)或入职不满六个月(2020年5月1日以后到校报到)且符合条件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均可参与申报。每人限报一次,已申报过2020年引进人才高级职称的不得申报。
二、工作流程
人事处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资格审查、教学试讲、同行专家鉴定的环节。凡在其中一个环节中未通过者,不再参加后续程序。
1、资格审查。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教学试讲。申报老师须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方法,具备课堂组织、讲授的基本技能,经学院组织试讲,评价为良好以上方可申报。
3、同行专家鉴定。将代表性成果送同行专家鉴定。
三、报名材料要求(申报人及院部请在4月29日前完成)
申报人须确保在本次职称申报中,所填写和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无师德师风负面情况,无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视情况撤销其专业技术职务。本次须报送的材料清单如下:
(一)汇总表(附件1)
申报人填写,电子版报至所在单位统一汇总。
(二)报名表及附件(报名表和附件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人一本)
1、报名表(附件2)
报名表务必按照模板认真填写,“申报学科专业”按学科目录填写。电子版报至所在单位。
2、承诺书(附件3)
申报人做出书面承诺,确保本次申报职称填报和提交的学术成果真实、合法,在承诺书中手写签字。
3、附件材料
同级转评人员提供近五年的业绩,入职申报人提供近三年的业绩,近五年指2016年04月01日-2021年03月31日期间。近三年指2018年04月01日-2021年03月31日期间。包括:
(1)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
(2)论文全文及检索报告原件。论文必须正式发表,并请提供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包括论文发表时间、收录情况、分区情况,论文请按照报名表填写顺序依次摆放。
(3)其他论著、项目、获奖、专利、教学等业绩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凡表格中填写的内容都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职称证书或职称文件复印件(如无,可不提供)。
(5)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提供)。
四、教学试讲考核(申报人及院部请在4月29日前完成)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引进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聘办法(2021版)》的规定,特别评聘申请人员需接受学校的教学试讲与评价。试讲时间、地点由学院自行组织安排,试讲规范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试讲考核办法(试行)》,教学能力考核未达到良好以上者,不再进行送审等后续程序。
五、院部材料报送(院部仅报送资格条件及试讲均通过的人员材料。)
1、汇总表。院部审核并汇总,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单独一页。同时报送电子版。
2、报名表。院部审核并填写好相关数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附件。院部对照原件审核,确定无误后,在每份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论文加盖首页公章,同时将申报人姓名、署名单位用彩色记号笔标记出来。
注意:4月29日(周四)下班前各院部审核通过后将①审核通过名单②汇总表、报名表及附件(一套)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618室)后领取《引进人才送审操作说明②》,各单位要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送审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凡不符合规定职称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得报送。
请各院部务必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及时做好准备,并按时提交报名材料。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备底稿,逾期未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扬,电话:58731144,邮箱:szb@nuist.edu.cn。
附件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试讲考核办法(试行).pdf
人事处
2021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