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上半年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第一轮)

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我校将启动2021年高级职称工作。现将2021年高级职称代表性成果同行鉴定工作(以下简称“送审”)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业绩成果调整

1、根据省人社厅苏职称办〔202139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1231,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331。”

2、根据教育部、科技部全面落实破除“五唯”不良导向、完善科技评价体系等文件精神,2021年职称评审的代表性成果要求全部按2021版职称文件执行。

二、送审对象及材料

1、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及各系列资格条件(2021版)且拟于2021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教师系列、教管思政、实验、艺术、体育、思政理论课教师系列和其他系列)的人员。

2、材料包括:

1)个人资格条件附件材料—①职称证书或职称文件②学历、学位证书③高校教师资格证书④留学回国证明材料或其他出国证明材料⑤全英文授课相关证明材料⑥教管思政人员年终考核优秀考核表。(附件全部为复印件,由院部对照原件审核,并加盖院部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装订成一册)

2)附件1-汇总表(院部汇总、汇总表需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邮箱szb@nuist.edu.cn),汇总表不装订,单独一页;

3)代表性成果收录网页证明(在SCIE库或中文期刊库中搜索代表性成果,打印各项代表性成果网页证明);

4)代表性成果全文2-3项。

5)同行专家鉴定表(附件2);

6)转账截图(电子+纸质)材料。

涉及学科请参照学科门类一级二级学科目录清单(附件3)的名称填写。

三、送审要求

1、送审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线上送审,申报正高须提供代表性成果3项;申报副高须提供代表性成果2项;

2、代表性成果须为第一作者、且为任现职以来成果计算有效期内的成果,具体成果计算周期按照评聘办法第二十八条“任现职以来”成果计算有效期执行;

3、本次送审的申报类型应与后续职称评审的申报类型一致;

4、本次送审仅对申报人的代表性成果进行同行专家评议,不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和业绩复核,送审人员应对照职称文件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人若后期的资格审查和业绩复核没有通过,其同行专家评议费用不予退还;

6、同行专家鉴定结论有效期为两年。如申报人使用2020年同行专家鉴定结论的无须送审,只须报送汇总表至院部。

四、工作程序

1、基本信息审核:申请人及院部在422-429期间完成。

1)申报人填写相关材料报送院部审核;

个人提交申报资格条件材料附件(附件全部为复印件,由院部对照原件审核,并加盖院部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①职称证书或职称文件②学历、学位证书③高校教师资格证书④留学回国证明材料或其他出国证明材料⑤全英文授课相关证明材料⑥教管思政人员年终考核优秀考核表。

未通过院部关于申报人资格条件审核的人员,不再进行送审等后续程序。

2)引进人才直评申报人教学试讲考核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2021版)》第四章教授直评申报制度的规定,申请直评人员需接受学校的教学试讲与评价。试讲时间、地点由学院自行组织安排,试讲规范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试讲考核办法(试行)》,到校以来曾有过教学能力考核的成绩可沿用。教学能力考核未达到良好以上者,不再进行送审等后续程序。

院部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2021版)》(人发[2021]33号文)及各系列职称资格条件的教师申报资格要求、送审代表性成果的要求来审核所有电子与纸质材料,各院部审核通过后将①审核通过名单②个人附件材料报人事处后领取《同行送审操作说明》。各单位要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送审材料真实准确、规范齐全,凡不符合规定职称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得报送;

2、个人填报系统及缴费:在430-510期间完成。

1)申报人审核通过后联系院部人事秘书领取《同行送审操作说明》,在时间节点内按照操作说明完成同行专家鉴定表和代表性成果全文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注意参加引进人才直评通道的申报人请进入“引进人才正高大气类/非大气类”通道,若同时申报科研为主型副高,送审副高的代表作请进入“副高大气类/非大气类”通道。

3)完成缴费:

申报正高职称人员:正高送5份,500/份,校内评审费400/份,合计2900元(学校额外补贴平台费300*5份);

申报副高职称人员:副高送3份,500/份,校内评审费400/份,合计1900元(学校额外补贴平台费300*3份);

申报引进人才直评人员:正高送5份,800/份,校内评审费400/份,合计4400元(学校额外补贴平台费300*5份)

申报人须将费用通过网上银行或者网络支付方式转账至学校账户(户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账号:1011540104000022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盘城支行),转账时务必注明“XX学院(部)xx正高(副高)评审费”,并把转账截图报至院部。

3.报送外审附件材料至院部:在430-512日期间完成。

外审材料附件——汇总表(电子+纸质),代表性成果收录网页证明(电子+纸质),同行专家鉴定表(纸质),代表性成果全文(纸质),转账截图(电子+纸质)材料。

注意申报人务必确保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和线上材料一致。在同行专家鉴定表(纸质)封面右下方框内手写“电子与纸质材料一致”,并亲笔签名。上传的电子材料无须签名。

各院部审核汇总后,于512日下班前(周三)统一将1套纸质材料(外审材料附件、申报资格条件材料附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618室),其中汇总表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代表性成果收录网页证明、同行专家鉴定表、代表性成果全文首页须需加盖公章。电子材料(汇总表、职称评审费转帐截图)由院部汇总后发至邮箱szb@nuist.edu.cn

3、学校审核:人事处组织对线上送审材料进行审核。

五、其他说明

1、各院部务必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并按时提交材料。如未参加本次送审、未报送相关材料者,逾期将不再受理。

2、申请人务必对自己提交的申报材料负责,确保材料真实无误,如有材料弄虚作假行为,3年内不得申报。请各院部认真对照职称文件,做好院部材料初审工作。

3、所有材料不再退还,请自备底稿。

4、由于送审工作调整,故本轮通知调整了附件表格的内容,请务必下载最新表格填写。

未尽事宜可联系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杨扬,电话:58731144,邮箱:szb@nuist.edu.cn

附件1:汇总表.xls

附件2:同行专家鉴定.docx

附件3:学科门类一级二级学科目录清单.xlsx

 

                                                  人事处

202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