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2021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要求,对各院部教师高级职称评议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程序

1、业绩汇总表及申报材料

各院部须及时下载《业绩复核签字表》根据人事处下发的人员名单,提醒申报老师尽快签字确认个人业绩情况。人事处初审意见为“可推荐”人员须及时登录职称业绩系统,按照业绩审核通过的情况从系统导出评审表、简表(务必调整好格式),附上相关附件材料形成一套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

附件材料内容应与系统审核通过的业绩情况保持一致,所有申报人员的代表性成果可为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单位审核盖章,申报人员对个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一套申报材料为一个档案袋,贴上目录清单一式两份交由院部,一份用于院部材料展示,一份由院部交人事处存档。

 2、评议推荐小组名单公示

人事处已于6月24日将学院报送的职称评议推荐小组成员名单在校内统一公示。

 3、线下材料展示

学院须在院内评议推荐会前将人事处初审意见为“可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档案袋在学院内公开展示不少于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开展示期内向人事处实名反映。

 4、师德师风考核及民意测验

各院部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进行教学质量、师德师风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须具备高级职称,且人数不少于7人。民意测验成员由所在单位党政负责同志、教师代表等组成,参加人数不少于15人。

 5、学院(部)评议推荐

学院召开评议推荐小组会,拟推荐人员参加面试答辩。评议推荐小组参照申报材料外审结论和民意测验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赞成票须超过小组成员人数的1/2,经学院公示后,可向学校学科评议组排序推荐。推荐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材料中需公布学院、纪委(58731002)、人事处(58731144)的监督电话。

 6、推荐要求

学院(部)须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要求和学校职称评审条件,认真组织评议推荐工作。分申报类型和序列排序,向学校推荐。

二、上报材料时间及要求

1.材料包括:(1)民意测验及师德师风考核情况(2)推荐排序报告(3)公示情况说明 (4)拟推荐人员申报材料一套 (5)《业绩复核签字表》。

2.材料要求:(1)民意测验及师德师风考核情况、推荐排序报告、公示情况说明均为纸质版,均须院长或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拟推荐人员按照报送材料目录清单准备相关材料,一人一个档案袋,贴上目录清单。评审表、简表经系统导出后务必调整好格式,内容应与系统内审核通过的情况保持一致。

3.各院部于7月6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18,联系电话:58731144,联系邮箱:szb@nuist.edu.cn



附件1:教师报送材料目录清单.doc

附件2:2021年教师高级职称学院面试答辨表.doc

 

人事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