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开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0〕20 号)和“教育部 2020 年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启动暨培训会”要求,学校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各学院(单位)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覆盖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和研究生工作室。其中,涉危险化学品、气瓶和特种设备的实验室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检查重点

各学院(单位)对标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开展自查自纠。

突出重点环节: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以及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等);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包括:具有学科专业特色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记录、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与考试情况等);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与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学院危险源的种类、分布、数量、采购、存放、使用、处置、责任人等情况);

4.实验室气瓶,压力容器,高温、高压、高速、电磁辐射等特殊设备的使用与运行情况(包括:运行维护记录、安全操作规程或注意事项等);

5.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情况(包括:实验室安全防范设施和装备、个人防护用具配置情况,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紧急喷淋等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单位)自查自纠阶段(10月22-30日)

1.各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进行部署动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标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1),突出重点环节,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并落实整改;

2.各单位提交自查自纠情况,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附件2),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631室),电子版发送至sak@nuist.edu.cn。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11月2日-4日)

由设备处牵头,保卫处、校工会、总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协助,组成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队伍,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各单位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现场检查,并安排专人记录现场反馈的整改意见。

(三)整改落实阶段(11月5日-15日)

学校汇总检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并通报;各学院本着“举一反三”的原则,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提交整改报告。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学校根据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58695682   行政楼631室

email:sak@nuist.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doc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