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苏安专治电[2019]10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江苏省高校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科函[2020]1号)以及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近期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安全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学院(单位)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检查,实行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的“闭环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覆盖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和研究生工作室。其中,涉危险化学品、气瓶和特种设备的实验室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检查重点

各学院(单位)对标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开展自查自纠。

突出重点环节:

1、本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健全并及时更新;

2、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等是否健全,张贴在醒目处;

3、是否建立危险源分布清单,内容包括涉及实验室、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

4、是否根据国家、学校的相关规定,建立危险化学品从购买、领用、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确保物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实验室废弃物是否按规范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和处置;

6、实验室在水电安全、气体安全的使用与管理,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定期检测、标定、校准等是否到位;

7、实验室是否科学配备急喷淋装置、急救箱、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并保持运行状态良好;

8、是否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

9、实验室是否存在利用学校实验室和实验装置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并销售化工产品的“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

10、实验室通风、消毒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单位)自查自纠阶段(6月15-21日)

1、各学院(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进行部署动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标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突出重点环节,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深入自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并落实整改;

2、各单位提交自查自纠情况,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附件2),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631室),电子版发送至sak@nuist.edu.cn。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6月22日-24日)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保卫处、科技处、社科处、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协助,组织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队伍,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各单位负责人须以高度的“安全第一”的负责态度,全程参与现场检查,并安排专人记录现场反馈的整改意见。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28日-7月2日)

学校汇总检查出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并通报;各学院本着“举一反三”的原则,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学校根据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强 58695682,18951992457,行政楼631室

email:sak@nuist.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doc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账.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