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55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江苏参赛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323号]通知要求,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举办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采科技精华、创新引领未来。

二、赛事安排

(一)比赛时间:6-10月开展比赛报名和预选工作,11月中下旬开展大赛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决赛地点:广东省佛山市潭州国际会展中心。

(三)比赛项目。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创新赛、创业赛组别划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节能环保以及其他产业领域等8个专业领域进行比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不划分专业领域。

(四)参赛方式:符合参赛提交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于6月1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 )自主报名,报名条件详见附件内1。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以下简称各地区)进行预选并组队参赛;部分博士后工作规模较大的设站单位可单独组队参赛,其他参赛者根据属地化原则在各地区参加预选。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等各组别赛事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参赛条件

大赛分为四项赛事,参赛人员要求如下,其他参赛要求详见附件1:

(一)创新赛: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创业赛:2016年1月1日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海外(境外)赛: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人在报名截止前仍在海外(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拟在国内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揭榜领题赛:参赛对象为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参赛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项目榜单已发布,详见网址:https://postdocinno.gdhrss.gov.cn/webeventlist?columnName=fourth

四、奖励政策

(一)国家奖励

1、创新赛和创业赛组别,对获得各专业领域前50%的项目,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2、海外(境外)赛组别,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3、揭榜领题赛组别,根据需求发布及参赛应征情况,颁发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若干。

4、对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给予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组织奖适当奖励。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二)省配套激励

获得全国大赛总决赛奖项人员,除享受全国大赛总决赛激励政策外,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我省配套激励政策。

1.职称方面:获得全国总决赛金奖、银奖、铜奖的博士后,经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考核认定后,直接晋升本专业正高级职称。获得优胜奖的博士后,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不具备副高级职称的,经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考核认定后,可直接晋升本专业副高级职称。获奖(含优胜奖)团队其他成员,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参与的博士后创新创业业绩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参考依据。

2.重大人才工程计划方面: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荐纳入第六期“333”第三层次人才培养对象。

3.博士后经费资助方面:符合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计划条件的,2022年度直接给予A类资助,已获得该计划人员经费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4.载体建设方面:在苏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其所在单位已为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的,直接入选“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可获得省博士后创投中心优先资助、优先投资。

5、对入选江苏博士后创新创业营的博士后,统一颁发“江苏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符合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计划条件的,2022年度直接给予B类以上资助,已获得该计划人员经费不足部分予以补足。团队人员和所在单位可获得省博士后创投中心优先资助、优先投资,可优先获得省内有关金融机构贷款授信服务。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并于8月20日前将参赛的项目和人员名单报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

学校支持政策等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科朱玥:办公电话025-58235195,手机18751809624(微信同号)

大赛官方网址:https://postdocinno.gdhrss.gov.cn/web

 人事处

2021年8月14日

附件1 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docx

附件2 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