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各博士点所在学院要充分认识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牢固树立招生考试也是育人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招生考试录取现代化水平,集体负责、民主决策、严格把关,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和有效的约束机制,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二、考核方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现状,在充分保障考生及涉考人员身体健康的基础上,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地区考生,采用现场考核网络远程考核形式:(1)居住在低风险等级地区并在5月30日以后未到过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采用现场考核形式;(2)5月30日以后到过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凭开考前七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苏康码”进行现场考核;(3)目前居住在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采用网络远程笔试和面试的形式。

现场考核形式与网络远程考核形式考试时间相同,同步进行。现场考核考生当天进入考试区域后直到全部考试结束前,不得随意离开考试区域,午餐由工作人员送至各个考场。

三、组织管理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具体布置和协调工作。

(二)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指导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疫情防控、宣传保障、后勤保障、信息技术保障等方面工作。

(三)各博士点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成立复试专家组织实施本学院的考核录取工作

四、考核流程

我校已于2019年12月完成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报名工作,未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核、缴费和考核。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看是否准考,网址为http://222.187.120.13:9000/default.aspx?ReturnUrl=%2fmain.aspx。

(一)资格审核、缴费

        请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相关通知在规定时间完成审核材料及报名费的提交(6月18日前)。

(二)准考证打印

完成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及报名费缴纳的考生登录博士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6月20日后)。

(三)初试笔试(普通招考考生)

初试设四个单元: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政治理论(仅限同等学力考生),各科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政治理论科目得分不计入总成绩,但考试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笔试时间:2020年6月29日

笔试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雷丁楼C201、C203

考生统一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南门进入,按照固定通道到达雷丁楼考场,具体考场安排张贴在考场门口。

网络远程笔试考生请实名加入QQ群,群号码:1125910862。

复试(全部考生)

1.复试要求

复试包括英语听力测试听力测试自备无线耳机,耳机须确保能正常收听收音频率)、综合面试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于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有任意1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及地点

听力测试:2020年6月30日8:30-9:30(请提前30分钟到考区试音)

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雷丁楼.

考生统一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南门进入,按照固定通道到达雷丁楼考场,具体考场安排张贴在雷丁楼入口处。

综合面试及思想品德考核:2020年6月30日10:00开始

地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雷丁楼,具体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请实名加入QQ群,群号1063208441。

进行网络初试和复试的考生具体安排以QQ群通知为准。

3.分值及考核内容

英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对考生外语听力和理解能力水平进行测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水平、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各博士点所在学院在面试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成绩要求

研究生院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情况及招生计划,划定录取基本分数线。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

各博士点所在学院按照审核通过的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专业招生计划、博导招生限额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进入校门需要佩戴口罩,同时须出示“苏康码”绿码、14天内行程码,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考试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提供“苏康码”绿码或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能获得考试资格

“苏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搜索“江苏政务服务”—苏康码;“行程码”(14天内行程史)获取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应用直接查询。

2.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生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往届硕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按照我校规定时间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录取为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调转档案,但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3.学校和各博士点所在学院建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受理实名的申诉与质疑,及时调查处理。学校纪委加强监督和巡查,委派督查人员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督查。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举报电话:025-58731201,025-58731002

4.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要求相抵触的,以国家政策法规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要求为准。本办法与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有不同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

5.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考生如有疑问,可咨询研究生院或各学院,联系方式可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栏目公布的《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