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培养方案》文件精神,经2020618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为保证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学校将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仍未毕业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退工作,并对将于2021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预警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籍清退工作

1、此次学籍清退对象为2013年及以前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应用气象学院在内的5个学院的7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个学院的64GCT工程硕士(具体名单将分学院下发)。此部分研究生的学籍最长保留至2020831日,学生须在此日期前完成毕业或结业资格审核,否则学校将按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中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相关规定予以退学处理,不再允许其申请毕业或结业。

22014年、2015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及2012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大气科学学院在内的5个学院的13名博士研究生,以及包括大气科学学院在内的6个学院的13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个学院的121GCT工程硕士(具体名单将分学院下发)。此部分研究生于2020710日前提交《研究生保留学籍申请表》(见附件1),并经研究生院批准,可保留学籍至202012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日之前;逾期未提交申请者视同放弃,拟一并进行学籍清退处理。

二、学籍预警工作

2016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和2013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将于2021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将于20216月清退学籍,包括大气科学学院在内的4个学院的15名博士研究生,以及包括海洋科学学院在内的3个学院的5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个学院的50GCT工程硕士(具体名单将分学院下发)。由学院负责告知相关研究生和导师签署《研究生学籍预警告知书》(见附件2),并督促上述研究生尽快完成学位论文相关工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将此通知内容告知学院的每位研究生和导师,督促相关研究生尽早高质量完成学业。另,学习时长超过正常学制年限的博士生,其学位论文作为国家零干扰重点抽检对象。请拟毕业研究生自查自检,做到学术严谨,严格把控学位论文质量。

联系人:付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58235102


附件1:研究生保留学籍申请表.doc 

附件2:研究生学籍预警告知书.docx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