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就学位论文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送审、答辩及学位评定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毕业资格审查(1016日前完成)。学位申请者应确保未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修满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课程学分(学位课学分和课程总学分均须达到要求);已获批立项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须完成结题工作。符合条件者将撰写完成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和申请学位研究成果提交导师审核,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见学生版和教师版使用说明),并经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系统初审通过后,在系统中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复核。

2.系统提交开题报告。2020级及之前年份入学且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的在籍博士研究生、2019级“三年学制”及之前年份入学且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的在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20两年学制及之前年份入学且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将签字、盖章后的开题报告扫描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提醒导师完成审核工作。本学期需申请学位者原则上1018日之前完成;其他已完成开题工作需上传系统者原则上10月底之前完成。

3. 系统提交中期考核表。 2019级及之前入学且已通过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的在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将签字、盖章后的中期考核表扫描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本学期需申请学位者原则上1018日之前完成;其他已完成开题工作需上传系统者原则上10月底之前完成。

4.开展预答辩(1025日前完成)。系统中已完成以上流程的学位申请者可进行预答辩,应在102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含二次预答辩)工作,及时将签字、盖章后的预答辩情况备案表扫描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5.学术不端行为检测(1030日前完成)。学位申请者应在预答辩通过后及时将修改后须查重的学位论文电子稿(WORD版和PDF版)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系统批量下载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即论文查重)。所有类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送盲审前必须完成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送盲审环节。

6.学位论文送审(115日前完成)。为确保学位申请者及时收到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并在完成学位论文修改后按时参加学位论文正式答辩,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送盲审受理截止时间为115日。各学位申请者务必按要求将送盲审学位论文电子稿PDF版本、盲审信息汇总表(博士研究生还须上传学位论文中文摘要TEXT文档)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经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线上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送审评阅。

7.正式答辩(1210号前完成)。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答辩资格审查通过的学位申请者,可在系统中提交正式答辩申请,经导师、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答辩公告,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环节。学位申请者应在学院组织安排下于1210号前完成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工作。

8.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投票(1215日前完成)。已通过正式答辩的学位申请者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经导师、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上会讨论名单,各培养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进行审查,投票作出授予学位的建议名单,研究生秘书在系统中录入分委会投票结果,授予学位的建议名单与投票结果纸质稿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9. 学院学位信息上报(1215日前完成)。2021年下半年拟授予学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通过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后,根据学院研究生秘书通知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经本人核对无误的“学历学位授予信息表”

10.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12月中下旬)。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审议,公示拟授予学位名单。

以上学位申请所有环节相关纸质材料应于领取学位证书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归档,研究生院将相关归档材料统一移交学校档案馆。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主动服务师生,加强学位申请者联系,确保研究生“按期答辩、按时毕业、顺利就业”,自通知发布起全面启动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研究生院将全力保障全校研究生学位申请各环节工作,加强组织与协调。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黄老师 办公电话:025-58731202 邮箱:xwb@nuist.edu.cn


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