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按照《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对2021年应结题的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组织的是2019年立项的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附件1)验收。

一、2021年应结题的面上项目合计27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各学院结题项目数如下表。

1 2021年省高校项目各单位结题项目数


二、验收组织方式

项目结题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采取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验收。会议评审验收专家组由5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通讯评审由3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验收意见应规范齐全,须提供每一位专家意见并形成综合意见。学院组织实施前,实施方案要提前报科技处备案。

三、验收程序与材料

(1)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面上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附件2,一式一份)、《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一式一份、含附件)、《项目成果简表》(验收报告正文第一项,一式一份)报学院。学院对照合同审核后,在验收申请表所在高等学校(学院)意见栏签署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学院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月4日前将验收申请表及项目成果简表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项目办(行政楼412)。科技处核查后给出确定是否结题的意见反馈学院,学院组织结题验收。

(2)项目验收后,学院集中将《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清单》各2份报送科技处项目办,电子版发送至xmb@nuist.edu.cn。科技处将报送材料至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备案。

通讯评审,三位专家要分别出具评审意见,其中一位作为组长,汇总三位专家意见,在结题报告书正文 “专家组验收意见”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签字。报送最终验收报告书时,在专家验收意见表后同时附三位专家的通讯评审意见。

四、成果要求

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省高校项目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五、时间节点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2年2月20日前完成结题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时间节点及验收方式由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请各学院及早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做好验收组织工作。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办联系,联系电话:58731154。

 

附件1:2021年度应结题项目清单.xlsx

附件2:相关表格.doc

附件3:会议验收意见模板.docx

附件4:通讯验收评审表.doc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