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促进学生个性化多元化成长,满足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1〕67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2年修读辅修专业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在校学生(不含专转本)。

      2.已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必修课无不及格或无补考记录。

      3.申请的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本科专业大类,在校期间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

      二、开设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学院

辅修专业名称

所属专业类

招生人数

咨询方式

1

大气科学学院

大气科学(气象学)

大气科学类

50

咨询人:朱红

咨询电话:58699804

2

大气物理学院

安全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20

咨询人:李祥超

咨询电话:13655189860

3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信息科学

地理学

40

咨询人:路明月

咨询电话:13813362767

4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类

35

报名咨询:朱正58731571

专业咨询:张老师13914728366

5

法政学院

法学

法学类

30

咨询人:张春娟

咨询电话:58731136

6

海洋科学学院

海洋科学

海洋科学类

30

咨询人:单海霞

咨询电话:13913315684

7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40

咨询人:许正文

咨询电话:58731233

8

化学与材料学院

材料物理

材料类

20

咨询人:刘斌

咨询电话:15950597671

9

人工智能学院

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类

30

咨询人:冯浩

咨询电话:15062286021

10

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与贸易类

20

咨询人:魏向杰

咨询电话:13770636490

11

数学与统计学院

应用统计学

统计学类

40

咨询人:翟国红

咨询电话:58731380

12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中国语言文学

40

咨询人1:张丽娟13655183398

咨询人2:张友燕15951886909

13

文学院

日语

外国语言文学

35

咨询人:冯雁鸿

咨询电话:18944060612

14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类

40

咨询人:曹兆楼

咨询电话:15850557350

15

应用气象学院

应用气象学

大气科学类

40

咨询人:张雪松

咨询电话:18061783522

16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遥感科学与技术

测绘类

20

咨询人:戴老师

咨询电话:58235220

17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

自动化类

40

咨询人:院办黄老师

咨询电话:58731276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制定招生简章。辅修专业开办学院制定辅修专业招生简章,明确招生条件、招生计划、选拔机制等关键信息,于5月26日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各学院方可公开发布,并接受学生咨询。

      2.学生申请。6月6日前,学生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附件2),并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交至辅修专业开办学院。

      3.资格审核。辅修专业开办学院对学生的报名材料审核,确定并公布符合报名条件名单。

      4.考核选拔。辅修专业开办学院按照招生简章明确的选拔机制进行选拔录取,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于 6月16日前将辅修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与《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一并报教务处。

      5.公布名单。教务处复核,并报学校批准后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辅修专业录取名单。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辅修专业报名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宣传,严格流程,公平公正做好辅修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确保辅修专业教育教学顺利开展。同时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准确做好政策解释。

      2.学生在申请前须充分了解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和有关政策,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

      3.辅修专业采用单独编班、单独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各学院请于7月6日前完成下学期辅修专业课表编排,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晚上进行。

      4.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辅修专业原则上停开。

      5.辅修专业实行学分收费,学生于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数缴纳学分学费。未按时缴纳的不得参加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人:田颖颖,联系电话:58731342,邮箱jwk@nuist.edu.cn。

      附件: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pdf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docx

      3.辅修专业招生简章(参考模板).doc

      4.学校现有本科专业名称及专业类别.xls

      5.辅修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