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人事处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的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学院2023年度“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符合通知中各类别选拔条件的全院教师。
二、选拔、推荐程序
1.教师对照通知选拔条件,分别填写通知中的各类别推荐表和汇总表;
2.学院成立评议推荐组,对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围绕师德师风、课堂教学、立德树人、教学评价以及研究计划等方面对参与选拔的老师形成学院推荐意见报学校。
三、时间节点要求
1.12月27日前,接收教师个人申报,提交推荐表及汇总表,纸质1份,电子稿发001206@nuist.edu.cn;
2.12月30日前,学院评议组择优推荐,公示推荐结果。被推荐人完成相关附件材料。
四、资助金额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助科研经费2万元人民币/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分别资助科研经费5万元人民币/人、4万元人民币/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15万元人民币/个。
五、其他
1.表格中各类成果及教学科研情况需统计自2018年以来的。其中论文成果可以涵盖非第一单位的论文,突出成果创新。
2.主要研究工作及预期成果符合学院学科建设方向,对提升学院学科影响力有重大影响。
3.其他事项请详见通知要求。
联系人:徐杰
联系电话:025-58695739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