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2023年上半年高级职称正在进行同行专家鉴定(外审)工作,现将职称正式申报系统业绩审核工作和学院(部)评议推荐准备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时间截点

1.58日前,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在职称正式申报系统填写的各项业绩进行审核。

2.525日前,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职能部门和申报人交互完成)。

3.527日前,人事处通知申报人员对通过初审后的业绩简表和同行专家鉴定结论进行复核,并签署《业绩复核签字表》。各二级单位完成院部评议推荐小组成员名单、院部评议推荐办法在本单位内的公示(不少于3天),并完成相应材料的报送工作。

4.529日前,人事处将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校园网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61日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从正式申报系统导出评审表、简表(务必调整好格式),内容应与系统内审核通过的情况保持一致,并附上相关附件材料形成一套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交至二级单位。

6.63日前,人事处完成各院部评议推荐小组成员名单的校内集中公示工作(不少于3天)。

7.65日前,学院须完成院部评议推荐,推荐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材料中需公布学院、纪委(58731002)、人事处(58731144)的监督电话。

8.630日前,学校适时开展学科评议组会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

二、评议推荐准备工作

1.各二级单位须成立院部评议推荐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须具备高级职称,一般7-9人,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正高职称成员须不低于80%(若二级单位专家人数不足可向其他学院调剂借调,体育艺术类学院可适当降低),负责对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进行教学质量、科研业绩考核。

2.各二级单位须出台院部评议推荐办法并对申报人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成员由所在单位党政负责同志、教师代表等组成,参加人数不少于15人。

3. 学院召开评议推荐小组会,拟推荐人员参加面试答辩。评议推荐小组参照申报材料外审结论和民意测验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赞成票须超过小组成员人数的1/2,经学院公示后,可向学校学科评议组排序推荐。

4. 学院(部)须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要求和学校职称评审条件,认真组织评议推荐工作。按申报级别和系列排序,向学校推荐。

三、上报材料要求

1)推荐小组成员名单、院部评议推荐办法,纸质,须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teachingstaff@nuist.edu.c

2)民意测验情况,纸质,须院长或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推荐排序报告,纸质,须院长或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公示情况说明 ,纸质,须院长或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拟推荐人员申报材料,一套申报材料为一个档案袋,每人须准备两个档案袋,一份用于院部材料展示,一份由院部交人事处存档,贴上目录清单。申报人员的所有代表性成果可为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单位审核盖章,申报人员对个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6)《业绩复核签字表》,仅限系统内无法上传签名人员提交。

职称评审系统仍在优化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附件1:教师报送材料目录清单.doc

附件2:2023年教师高级职称学院面试答辨表.doc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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