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相关通知,2023年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程序
2023年度应结题的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见附件1。
(一)申请验收流程
1、申请验收和总结的项目,于9月15日前,登录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jjh.jspc.org.cn/)填报科技报告(附件2),经省情报所审核通过后,填写验收或总结申请,务请项目负责人提早做好科技报告的填报工作。
注意:正常应于今年结题的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验收的,需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提出合理充分的延期理由,经相关学院科研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8日前交科技处,科技处将延期申请提交科技厅,批准后方可延期。
2、达到结题要求,科技报告经省情报所审核通过的项目,填写绩效支出申请表(附件4),各学院于9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项目办,统一签字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预约到财务办理绩效领取。
3、经费决算表。项目负责人填写经费决算表(附件5、附件6),9月20日前到财务处审核盖章。
4、提交验收申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网递交网上申请,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网上验收申请提交后经学校审核通过,即可下载打印。下载流程:进入系统→项目管理→文档中心→打印该项目相关文档。
项目负责人自填报科技报告后,随时留意系统内审核情况,一旦审核通过,尽快填报提交验收申请。
(二)验收材料
验收申请项目负责人提交后,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准备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材料1套(材料暂不装订,待召开验收会通过后与专家意见一起装订),各学院汇总后于9月29日前交至科技处项目科,项目科审核后统一报省科技厅社发处审批。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材料内容及顺序如下:
(1)封面;
(2)目录;
(3)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验收申请表中的经费决算与财务出具的签字盖章的经费决算表一致,项目组成员需签字);
(4)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5)项目科技报告;
(6)项目经费决算表
(7)研发工作总结;
省拔50万以下项目须提交由承担单位财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50(含)-100万的项目须提交由承担单位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省拨款在100万及以上项目须经省科技厅指定的专业会计事务所审计(见附件7),提交验收材料申请时同时提供审计报告原件。
(8)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需在国家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发表)复印件、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由项目承担单位与省基金委共享。
1)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成果应标注“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the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Jiangsu Province(G rants No BK****)],且完成日期应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执行期限内。
2)所有研究成果均以项目负责人为准计算,研究论文项目负责人,须第一作者或通信联系人;科技奖励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5位;其他成果项目负责人须排名前3位。
3)对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研究项目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或其他不可预见等原因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仍不能完成合同考核指标的,项目承担单位可据实上报,省科技厅将视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决定处理意见。
请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注意,务必于9月29日前将纸质验收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科(行政楼412)。
(三)组织验收
1、结题原则上采用集中验收的方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验收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提交《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胶装、正反面打印)(含盖章的验收申请表、专家签名表、验收意见、合同复印件、工作报告、科研报告、经费决算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附件)报科技厅社发处归档。
(四)申请验收证书
网上申请验收证书。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和验收专家名单扫描件,经科技厅审核后,项目负责人可自行网上打印验收材料。
二、注意事项
科技处计划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集中组织验收,具体验收分组及时间点待科技厅审核完毕后另行通知,务请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持续关注,并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表1 结题验收各阶段时间节点
各阶段 | 时间节点 | 报送地址或填报系统 |
报送延期纸质申请表一份 | 9月8日 | 新行政楼412室 |
提交科技报告 | 9月15日 | 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 |
报送绩效支出纸质申请表一份 | 9月15日 | 新行政楼412室 |
经费决算表一份 | 9月20日 | 财务处专项办(205室) |
提交验收申请 | 9月20日 | 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 |
报送验收材料纸质文档一套 | 9月29日 | 新行政楼412室 |
集中验收汇报会 | 另行通知 |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管理科联系,电话:025-58731154,025-58731157。
附件7:关于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备案信息的公告.doc
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