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成长,促进原始创新、繁荣学术交流、激发创新活力,助推科技成果和人才评价改革,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省科协、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推选范围
1.推选成果论文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
2.推选成果论文包括基础研究论文、应用研究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推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我校,第一作者和排序第一的通讯作者须在我校全职工作(以论文发表时为准)且论文的署名单位为我校。
4.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二、推选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参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本单位优秀论文申报,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6篇,其中至少有1篇国内期刊论文。
2.学院推荐论文按要求填写《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书》(附件1)和《学院推荐论文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纸质版请学院排序、院领导确认盖章后于9月18日前反馈至科技处成果办,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科技处成果办邮箱。
联系人:许丽娜、汪颖
电子邮箱:cgb@nuist.edu.cn
联系电话:025-58699765
办公地址:行政楼416
附件:
1、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书.docx
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