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按照《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对2023年应结题的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组织的是2021年立项的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验收。
一、2023年应结题的面上项目合计26项(项目清单见附件1),各学院结题项目数如下表。
表1 2023年省高校项目各单位结题项目数
学院 | 面上项目 |
大气科学学院 | 2 |
大气物理学院 | 2 |
地理科学学院 | 1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1 |
管理工程学院 | 2 |
海洋科学学院 | 1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2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计算机学院 | 1 |
人工智能学院 | 2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学院 | 2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2 |
应用气象学院 | 2 |
自动化学院 | 1 |
商学院 | 1 |
总计 | 26 |
二、验收组织方式
项目结题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采取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验收。会议评审验收专家组由5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通讯评审由3位以上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验收意见应规范齐全,须提供每一位专家意见并形成综合意见。学院组织实施前,实施方案要提前报科技处备案。
三、验收程序与材料
(1)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面上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附件2,一式一份)、《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一式一份、含附件)、《项目成果简表》(验收报告正文第一项,一式一份)报学院。学院对照合同审核后,在验收申请表所在高等学校(学院)意见栏签署是否同意结题的意见,学院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1月22日前将验收申请表及项目成果简表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项目办(行政楼412)。科技处核查后给出确定是否结题的意见反馈学院,学院组织结题验收。
(2)项目验收后,学院集中将《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一式2份报送科技处项目办,验收报告中“项目经费决算表”须由负责人到财务处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xmb@nuist.edu.cn。此外,本年度项目验收后项目负责人须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填报并上传项目验收报告签字盖章扫描件(pdf格式),省教育厅将对项目验收报告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项目结题电子证书。
通讯评审,三位专家要分别出具评审意见,其中一位作为组长,汇总三位专家意见,在结题报告书正文 “专家组验收意见”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签字。报送最终验收报告书时,在专家验收意见表后同时附三位专家的通讯评审意见。
四、成果要求
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省高校项目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五、时间节点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并上传系统,时间节点及验收方式由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请各学院及早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做好验收组织工作。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办联系,联系电话:58731154。
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doc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