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人发〔2016〕118号)》和《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提升计划的实施方案》,我校将开展第七期教师工程实践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七期工程实践派出教师(含前六期未参加考核人员);已具备工程实践经历或工程实践业绩的教师。
二、考核方式
1.学校派出期满考核:
申请人填写《工程实践结业考核表》和《学校派出教师工程实践汇总表》(“工程实践期间主要业绩”分条目列出“为实践单位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问题、做出的突出贡献等”,语言精练,重点突出),并进行工程实践交流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校教师工程实践考核小组重点参考工程实践单位填写的《工程实践结业考核表》,根据申请人工程实践业绩情况确定考核等级。
2.免工程实践考核
申请人提交《免工程实践申请表》,职能部门审核“工程实践经历或工程实践业绩”,学校教师工程实践考核小组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工程实践能力评审标准》,经投票,须达2/3以上同意票的教师,方可认定为通过工程实践领导考核小组考核。
三、材料报送
1.学校派出期满考核教师填写《工程实践结业考核表 - 教师用表》(附件1)和《学校派出教师工程实践汇总表》(附件2),工程实践单位填写《工程实践结业考核表 - 实践单位用表》(附件3)并签字盖章,交由学院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2.已具备工程实践经历或工程实践业绩的教师,填写《免工程实践申请表》(附件4)和《免工程实践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5),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交由学院审核签字盖章,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四、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考核表(纸质、电子)、汇总表(纸质、电子)和附件材料(纸质、电子)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618),电子版请发送至teachingstaff@nuist.edu.cn。
联系人:刘月雷 电话:58731144
附件:
人事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