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保证2024年寒假期间学校工作开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寒假从2024年1月12日(周五)开始,至2月25日(周日)结束。学生在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
学生下学期于2月24日(周六)、25日(周日)报到注册,26日(周一)开始上课。缓考补考安排请查询教务处网站通知。
二、专任教师寒假从1月12日(周五)开始,至2月25日(周日)结束。相关教师须按规定将学生的成绩、试卷及评分标准等材料交学院办公室归档后方可离校。开学前请相关老师做好新学期准备工作。
三、其他教职工寒假于1月14日(周日)至2月24日(周六)之间安排轮休,1月13日(周六)、2月25日(周日)正常上班。教职工依法享有的假期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假期学院值班安排如下:
五、利用假期享受一年一次或四年一次探亲假的职工,如需探亲,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学院和人事处负责人同意,其探亲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学办做好多种形式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防疫教育,加强学生假期去向登记和留校学生管理,明确工作联系人,负责处理假期学生事务。
七、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的安全教育,放假前进行安全检查,增强防范意识。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室及实验室等要关闭暂时停用的水电,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各类文件、科研资料要认真清理,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占用、外借公用房,不得私自将资产外借或挪作他用。
八、根据学校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有需要使用实验室或仪器设备的老师与实验中心联系,填写相关表单交到设备处备案,时间截止到明天中午(1月13日)中午12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不开放,学院贴封条管理。
九、请院内各单位统筹安排寒假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并将通知要求传达到位,落实好安全教育,确保下学期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十、附校内相关部门寒假通知:
祝各位老师、同学寒假愉快!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