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我校取消专利申请阶段资助,通过授权后高质量积分给予补助;同时,国内普通发明专利授权后学校资助6年年费。
根据前期调研,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专利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指定专利代理机构
2024年学校试行专利申请不统一招标专利代理机构,发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事宜。建议选择信用等级较好,服务完善,价格合理(科技产业处网站公布了部分代理机构的代理价格,可供参考),有相应领域代理师的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了全国代理机构的资格、信用等级评价及相关信息,见网站地址:https://dlgl.cnipa.gov.cn/txnqueryAgencyOrg.do
二、专利申请委托书用章流程
所有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申请人的专利申请相关事项,必须通过学校OA流程申请公章,没有用章申请记录的专利成果都不予认定。专利申请发明人中必须有校内指导老师,并由指导老师申请用章。
申请用章时,上传专利申请委托书(委托书中注明专利名称,文本由代理公司提供)和承诺书(科技产业处网站下载),每一件专利申请单独使用一份委托书。主管部门审核人请选择科技产业处徐芳老师。涉 密专利请勿通过OA提交。
承诺书下载示意图:
OA流程发起示意图:
OA审核通过后,即可联系代理公司办理专利申请事宜,无须再填报知识产权平台。专利申请流程相关事宜可电话或QQ咨询,联系电话:58731284,QQ群:758044061。
三、代理费用及代理合同
使用个人项目经费报销相关费用时,请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范围及财经政策要求办理。财务报销要求每件专利代理费单独开具发票。发明人根据实际情况办理代理合同。如需签署代理合同,请根据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走学校经济合同线上审核及用印流程。无须科技产业处审核。
四、专利申请质量管控
发明人应就发明创造的内容自己预先进行检索查新,可利用学校图书馆万方数据库相关模块https://www.wanfangdata.com.cn/或其他免费数据库,评估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可以申请专利。
为提高专利申请质量,科技产业处为发明人免费提供中知智慧平台的申请前预评估服务,出具初步评估报告供参考。有需求的发明人可在工作时间到基嘉楼204室,联系谭老师办理。
专利局已明确简单拼凑等11种专利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具体见本文的第九条,发明人申请时注意避免这些行为。
五、非正常的处罚
如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筛查为非正常,发明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到代理机构主动办理撤回,并将撤回手续合格通知书提交给科技产业处,否则将取消发明人当年所有知识产权积分。
如发明人坚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诉,最终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学校取消该专利申请负责人当年起三年内知识产权相关奖励,并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师德手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在申请过程中未经学校审批,也未按照规定申请使用学校公章,将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六、快速预审资格
拟通过快速预审通道申请专利的发明人,联系科技产业处知识产权管理科,将代理机构加入预审平台。快速预审的专利申请,必须使用信用等级为C级以上的代理公司。
七、授权后科研系统备案
1、校内IP:登录融门户,侧栏找到科研系统,直接登录。校外IP:学校主页vpn登录,再登陆融门户。
2、在线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专利申请请求书(由代理公司提供)、专利电子证书等必要材料。
八、年费报销
学校补助国内普通发明专利6年年费。发明专利的第一权利人或唯一权利人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申请和授权时一致),在我校知识产权系统上传授权相关材料备案后,凭国家局出具的官费发票,可报销6年年费(从授权当年开始)。年费按照费减后的标准资助;权利人为多家单位时,学校仅报销南信大为唯一权利人时应缴纳的费用。
九、11种非正常申请行为
1、《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75号局令)第三条规定的六种情形:
a.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
b.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
c.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组分、配比、部件等简单替换或者拼凑的专利申请;
d.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实验数据或者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专利申请;
e.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利用计算机技术等随机生成产品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的专利申请;
f.帮助他人提交或者专利代理机构代理提交本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所述类型的专利申请。
2、单位或个人故意将相关联的专利申请分散提交;
3、单位或个人提交与其研发能力明显不符的专利申请;
4、单位或个人异常倒卖专利申请;
5、单位或个人提交的专利申请存在技术方案以复杂结构实现简单功能、采用常规或简单特征进行组合或堆叠等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常理的行为;
6、其他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符合专利法相关规定、扰乱专利申请管理秩序的行为。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产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