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强化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检验前期课堂教学效果,明确持续改进方向,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现将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范围。周学时达到3(含3)课时或课程学分≥3的必修课程,原则上要求组织期中考试。

2.考试形式。可以采用笔试、口试、小作品、小论文等灵活多样的考试形式进行,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围绕课程目标的达成度和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有效度,科学命制试题,学考一致,力求提高考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具体考试形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要求、教学进度等情况自行决定。

3.考试时间。期中考试应在第9-13周内完成,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于11月26日(13周周二)前将期中考试安排在新教务系统中安排完毕。

4.监考安排。各学院按照要求及时落实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应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清场、安排座位等准备工作。核验学生有效证件,严肃考风考纪。

5.试卷印刷。采用笔试考试的课程,如需印刷试卷,请任课教师本人务必提前两周将样卷送到教务处印刷室(新行政楼401)登记印刷,金牛湖园区的试卷印刷可送交教务处印刷室(新行政楼401)或金牛湖园区教学事务部(综合楼S312),根据老师方便自主选择。各学院、任课教师要加强试卷保密,试卷送印和领取严禁由学生代办。

6.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4】80号)有关要求,各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试卷命题、阅卷、成绩记录等工作,将学生期中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总评成绩,进一步强化过程性管理。


教务处 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管委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