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理工科科研平台的管理,激发科研创新活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我校理工科省部级和校级科研平台即将开展年度评估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和原则
目的:全面评估理工科省部级和校级科研平台的科技创新工作进展,客观评价科研平台的建设成效、对学科发展的支撑、人才培养和开放合作进展,分析存在的问题,促进科研平台良性有序建设运行。
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破除“五唯”倾向,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
二、评估组织
(一)评估对象:
全校理工科省部级(附件1)和校级(附件2)科研平台。
(二)评估周期:
省部级科研平台: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校级科研平台: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
(三)工作安排
1)校级平台:
根据平台管理办法,校级科研平台的评估由建设单位实施,请建设单位根据校级平台对所属省部级科研平台的贡献度,组织考核并报送含建设单位评价意见的平台周期工作报告(附件3)。
如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对校级平台进行考核,将予以警告。
2)省部级平台:
第一阶段(年度评估材料报送):2025年1月上旬,准备年度工作报告(附件4,如上级主管部门有年度工作报告要求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格式准备报告)、科研平台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5)、科研平台运行管理和资金使用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6),经平台依托学院审核后,报送科技处;
第二阶段(形式审查及材料评分):2025年1月中旬,科技处组织形式审查,并依据科研平台运行管理和资金使用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6)对《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平台年度评估指标(2024版)》中“运行管理(40分)”和“资金使用(10分)”进行评分。
第三阶段(答辩及专家评审):科技处组织答辩和专家组评审,答辩需围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平台年度评估指标(2024版)》中“建设与创新成效指标(50分)”进行汇报,不设具体提纲,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结合材料评分情况(第二阶段)和专家组评审结果(第三阶段),最终确定平台评估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三、报送要求
2025年1月13日下班前,各省部级和校级平台报送评估报告(附件3,附件4),其中省部级平台需同时报送平台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5)和运行管理和资金使用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6)。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db@nuist.edu.cn,其中平台工作报告(附件3,附件4)需报送纸质版,经学院盖章,一式一份送至行政楼418。
联系方式:科技处基地建设与管理科,025-58699876
附件1:参加评估的理工科省部级科研平台清单(2024年).docx
附件2:参加评估的理工科校级科研平台清单(2024年).docx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级科研平台周期工作报告.docx.docx
附件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省部级科研平台年度工作报告.docx.docx
附件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省部级理工科科研平台基本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省部级科研平台运行管理和资金使用支撑材料清单.docx
附件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理工科科研平台年度评估办法(试行).docx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