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全院师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公用房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院开展院内各类用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北辰楼、长望楼的各类办公、实验、科研用房,研究生机房以及各学生宿舍等。
二、排查内容
对照学校《关于开展公用房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内容,排查:
1.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及用途,违规分隔房间;
2.擅自破墙或改(扩)建、违规装修;
3.擅自改变公用房结构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私拉、乱接电线;
4.在办公、教学、科研等场所违规使用明火或焚烧物品;
5.擅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堆放可燃杂物;
6.承重构件损坏;外墙装修装饰物不牢固;
7.擅自占用公用空间、封闭公用场所;
8.封闭、堵塞、占用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9.人员密集场所外窗设置防盗窗、防盗网、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0.公房内违规设置居住场所、安排住宿;
11.建筑物门厅、走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室内等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电动自行车入梯入户或为其充电;
12.利用公用房进行非法集会、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13.擅自将公用房用于与学校办学无关的用途;
14.擅自出租出借、转借、转让、占用公用房,包括擅自以合作的形式向外单位(个人)提供公用房;
15.宿舍、研究生机房等违规使用电炉、酒精炉、电暖器、热得快等电热器具或炊具;
16.电气线路等存在安全隐患;
17.其他安全问题。
三、相关要求
1.各部门、全院师生须高度重视公用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9月19日前完成自查,做好台账记录,即查即改,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自查期间对所发现的问题以图片及文字形式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部位进行拍照记录并留存(照片内容中房间位置、存在问题等信息一一对应)。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单位、全院师生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及时自查自纠,定期组织检查并做好台账记录,形成公房安全检查常态化长效机制,确保学院各类用房安全,共建平安校园。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3日